市检察院市国资委联合召开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座谈会

11.07.2014  13:50


  7月9日上午,市检察院和市国资委联合召开全市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棉,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孙立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座谈会由市国资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朱荣萍主持。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世斌出席,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市检察院、市国资委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黄世斌通报了近几年省、市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情况分析。朱荣萍宣读了《关于开展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交流发言。

  孙立强在讲话中指出,随着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各级领导干部要紧密联系实际,深刻认识加强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决不能只重业务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要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态度,着力构筑具有国资特色的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防线。孙立强要求,各企业要紧密结合实际,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抓源治本,注重提高实效,着力抓好三个关键环节、四个保障机制和五个方面的监管。要明确职责,加快推进预防职务犯罪体系建设,严格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主体责任,认真发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监督责任,形成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合力,努力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水平。

  张棉在讲话中指出,帮助国有企业建立健全防范职务犯罪的管理、监督、制约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开展检企共建,有利于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和专门机关两个作用,凝聚检企共同预防职务犯罪的强大合力,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际效果。要进一步提升国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加强预防对策研究,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要结合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从规范和完善国有企业重大经营投资管理、财务管理、招标投标管理等制度,健全国有企业决策、管理、运行、监督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机制入手,积极为国有企业提供预防咨询意见。张棉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在主动服务的同时,必须充分尊重国有企业在预防自身职务犯罪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在企业自主自愿的前提下帮助开展预防工作,努力调动国有企业开展预防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会议还下发了市检察院、市国资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开展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确定合肥建投集团、合肥百大集团、合肥供水集团、合肥燃气集团等4家企业为合肥市2014年度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建设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