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省民政厅赴亳州调研社会组织改革发展

26.09.2017  09:27
            2017年9月20日至21日,省委政法委和省民政厅组成督查组,赴亳州市利辛县就我省《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调研。

        督查组一行听取了亳州市民政局及利辛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工商联和部分社会组织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并实地查看了县老年协会等部分社会组织。座谈会上,省政法委委员、省委政法委秘书长李国庆对亳州市和利辛县社会组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特别是今年6月份印发了《实施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方向和任务。对此,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政法、民政部门必须牢固树立看齐意识、大局意识,狠抓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李国庆强调,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之一。做好社会组织工作,既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又有利于改进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持续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丰富党建载体、创新党建形式,发挥好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要主动抢抓机遇,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做好《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推进《实施意见》的改革举措落实生根;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召开一次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系统总结近年来我省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经验,找准问题、精准施策、助推发展。要加强指导督促,各级政法和民政部门要注重“差异化”发展策略,按照“分层次、分区域、分类别”的原则,以品牌性社会组织创建为抓手,着力打造一批特色社会组织,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要强化执法监察,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社会组织形态开始向“虚拟化”方向转型,其政策性、政治性和群众性更加凸显,必须创新执法监察手段,加强对“网络社团”的管理。要注重社会组织的人才队伍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增强社会组织的内生动能,促进社会组织更好地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行业、服务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