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21.12.2015  09:48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现就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如下决定。

  一、切实增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使命感紧迫感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党的重要使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一个标志性指标。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扶贫开发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的重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不断创新扶贫开发体制机制,努力开创扶贫开发新局面。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扶贫开发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我省贫困面仍然较大,贫困人口仍然较多,贫困程度较深,致贫原因复杂,脱贫成本增加,脱贫难度加大,到2020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摆脱贫困,时间十分紧迫、任务相当繁重。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深刻认识脱贫攻坚的艰巨性、复杂性,创新扶贫开发思路和办法,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确保在既定时间节点打赢脱贫攻坚战。

  扶贫开发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建设美好安徽的重要标志,是新常态下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措施、更有效的行动、更务实的作风,不辱使命、勇于担当,只争朝夕、真抓实干,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这块突出短板,决不让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掉队,确保贫困群众与全省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准确把握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坚持精准扶贫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以大别山区和皖北地区为主战场,动员各方力量,举全省全社会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按照“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总要求,实行“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到2018年,全省总体上达到脱贫标准;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贫困村年集体经济收入力争达到5万元以上;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实行分级负责。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切实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民生之本摆到重要日程,层层压实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切实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其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政府主导,实施合力攻坚。强化政府责任,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形成脱贫攻坚合力。

  坚持精准扶贫,实行分类指导。找准扶贫对象、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制定帮扶措施,做到一村一策、一户一法,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切实提高扶贫针对性和有效性。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继续推进开发式扶贫,处理好政府、社会帮扶和自身努力的关系,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精神,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注重扶贫先扶智,切实增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坚持保护生态,实现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相统一,积极探索生态脱贫新路子,让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中得到更多实惠。

  坚持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以提高扶贫成效为目标,创新扶贫开发路径,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创新扶贫资源使用方式,由多头分散向统筹集中转变;创新扶贫开发模式,由偏重“输血”向注重“造血”转变;创新扶贫考核体系,由侧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脱贫成效转变。

  三、坚持精准扶贫方略,大力实施脱贫攻坚十大工程

  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扎实做好建档立卡,认真制定扶贫对象和需求清单、脱贫时限清单、扶贫措施清单、脱贫责任清单,明确脱贫攻坚时间表、路线图。围绕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目标,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的问题,坚持发展生产和促进就业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保护和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实施脱贫攻坚十大工程,通过有效帮扶解决288万贫困人口脱贫问题,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力的113万贫困人口通过社保政策兜底实现脱贫,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一)实施产业脱贫工程

  1.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扶贫。制定贫困地区特色种养业发展规划,统筹使用涉农资金,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和传统手工业。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基地。到2018年,每个贫困村至少发展1项特色种养业,使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能从事1项特色种养业,贫困县建成特色支柱产业体系。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贫困地区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加强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培育,强化其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2.大力发展光伏扶贫。鼓励和支持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以及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建设户用光伏电站和村级光伏电站,增加贫困户和贫困村收入。

  积极探索创新光伏电站建设、补助资金使用和运行维护模式,提高光伏扶贫实效。

  3.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扶贫。依托贫困地区自然资源、人文资源,按照宜游则游的原则,抓紧编制乡村旅游扶贫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扶持政策。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发原生态体验、观光采摘、农家乐、垂钓休闲、养生度假等乡村旅游特色产品,推进多业态旅游融合。加强乡村旅游经营人才培训,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4.大力发展商贸流通扶贫。加快贫困地区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商业服务网点、农资和商品配送中心、农畜产品交易市场和农产品冷链等项目建设向贫困县倾斜,支持邮政、供销合作等系统在贫困乡村建立服务网点,大力发展贫困村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将“互联网+”与扶贫开发相对接,优先在贫困县实施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大力开展电商扶贫。加强贫困地区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对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小额信贷等支持。完善贫困地区县级电商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和村级服务点功能及配套设施。支持电商企业拓展农村业务,加强贫困地区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设,做到贫困村网上销售农产品和购买生产生活资料服务全覆盖。

  5.积极探索资产收益扶贫。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资产可由村集体、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要强化监督管理,明确资产运营方对财政资金形成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确保资产收益有效回馈持股贫困户。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贫困地区水电、矿产等资源开发,赋予土地被占用的村集体股权,让贫困人口分享资源开发收益。

  (二)实施就业脱贫工程

  统筹使用各类培训资源,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补贴标准,创新补贴方式,确保贫困户劳动力通过技能培训至少掌握1项致富技能。引导和支持用人单位在贫困地区建立劳务培训基地,搞好定向培训、订单培训和创业培训,积极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开展劳务信息服务,搭建贫困劳动力和用人单位对接平台,建立完善输出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鼓励地方对跨省务工的农村贫困人口给予交通补助,支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优先吸纳贫困人口就地就业。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对贫困家庭子女在中、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实施资金补助。对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支持。鼓励贫困乡村能人带领贫困户劳动力外出务工,支持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带领贫困群众就业增收,真正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对在城镇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农村贫困人口,输入地政府要承担相应的帮扶责任,并优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

  [1]  [2]  [3]  下一页 [ 编辑: 李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