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积极探索创新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推行“三项制度”改革
为丰富基层民主形式,拓宽基层民主渠道,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探索村民委员会选举新模式,我市在今年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积极推行“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即推行观察员制度、定岗选举制度和“一票”选举制度。
一是制定改革方案。下发了《关于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改革内容。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市民政局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督查指导。三是广泛宣传发动。各地将宣传工作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始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改革工作消除思想顾虑。尤其是对定岗选举和“一票”选举的村,把选举的原则、方法、程序、村委会成员的当选条件等张榜公布,使广大村民掌握定岗选举和“一票”选举的目的、意义、程序和相关知识,教育、引导村民理解、支持改革工作。四是认真组织实施。各地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三项制度”改革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做到一村一策,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并深入基层做好调查摸底,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在全面掌握村情民情选情的基础上,精心筛选确定开展改革的村。
据统计,全市共确定推行观察员制度的村有273个,达44.6%,其中贵池60个、东至76个、石台25个、青阳110个、九华山2个;推行定岗选举制度的村有37个,其中贵池10个、东至14个、石台3个、青阳10个;推行“一票”选举制度的村有8个,其中东至5个、石台2个、青阳1个。定岗选举和“一票”选举制度的村达7.4%。目前,全市村委会换届选举“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正稳妥有序推进。
上报单位:池州市民政局
信息作者:包明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