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五个转变”扎实推进“三个人大”建设
17.12.2015 18:58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是重大事项决定权从被动行使向主动行使转变。着眼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落实市委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决策部署,主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听取市中级法院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情况的报告,通过实地考察、座谈调研、典型调查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情况,组织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和征求意见会,科学论证,精细打磨,形成《关于进一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决定》,在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全票通过。作为全省首个就多元化解工作出台的人大决定,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精神高度契合,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体现了人大应有作为,彰显了人大法定权威。
二是专题询问从“开卷考试”向“闭卷考试”转变。去年首次开展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询问,主要采取“开卷考试”,询问题目事先与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今年年初,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实现了工作制度化。今年6月份,开展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专题询问,增加了随机提问;针对专题询问中代表提出的民营养老院用地问题,组织到现场进行跟踪督办,取得积极成效。今年11月份,针对水污染防治问题开展的专题询问,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对有关部门只给出“考试”范围,不给具体题目。11名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随机提问、踊跃发言,从东湖、雨山湖、永丰河等水体的长效管理,到城乡居民饮用水的水源保护,问出了群众关心的一系列水环境问题;市政府有关部门、重点企业直面问题、坦诚应询,提出下一步工作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三是任免权行使从注重任前向任前任后并重转变。全面开展干部任后监督工作,市政府秘书长和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中级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市人民检察院部分检察官共81人,向市人大常委会述职。其中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3名主要负责人口头述职,其他进行书面述职,全面报告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勤政廉政等情况。常委会对述职报告进行分组审议,并提出审议意见,充分体现“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向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四是代表述职从试点向全面推开转变。明确市人大代表以代表小组形式向所在县区人大常委会述职,每年每个县区安排一个市人大代表小组向县区人大常委会口头述职,其他代表小组书面述职。今年,全市17个市人大代表小组全部向所在县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述职,其中7个代表小组进行了口头述职。县区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也已全面推开。建立市人大代表履职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对每位代表履职情况实行全面统计和管理,准确记录和反映代表履职情况。
五是议案建议办理目标考核从抓重点向全覆盖转变。在以往将议案和重点建议纳入目标考核的基础上,今年开始,将议案和全部建议办理情况纳入承办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加大考核力度。年底市人大常委会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市政府对承办单位进行评价考核。同时,议案建议内容以及承办单位的答复意见,全部在马鞍山人大网站公布。加强对跨年度办理的议案建议跟踪督办,连续第8年跟踪督办慈湖河综合整治工作,听取承办单位办理情况汇报,组织人大代表实地查看工程进展情况,提出后续办理意见。慈湖河上游和中游治理工程基本完成,实际投资17.37亿元,下游治理工程全力推进,概算投资1.97亿元,慈湖河综合治理效果初步显现。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7.12.2015 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