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民委“三注重”做好少数民族成分更改审核工作

13.03.2015  15:56

近年来,滁州市民委坚持“三个注重”,认真做好少数民族成分更改审核工作,确保了少数民族成分更改过程中,件件透明,件件无误,深受全市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好评。

 

一是注重初审核实。各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对于前来申请少数民族成分更改的群众,实行一次性告知制,一次性告知申请少数民族成分更改的注意事项、要件及流程,以便群众做到心中有数,并同时发放登记审核表,让少数民族群众能一次性把所有材料办好、办齐。

 

二是注重程序简化。各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对于申请少数民族成分更改工作,一律实行及时即办制,对初审后上送的更改民族成分的材料一式三份,逐一在复印件上盖上“与原件核对无异”章,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同时要求当日送(快递)到市民委审批,市民委收到各县市区的少数民族成分登记审批表后,当日予以通告各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以防止传递过程中丢失和遗误和提高办事效率。

 

三是注重从严审批。市民委对各县市区报送的少数民族成分更改材料后,由民族科负责人把关严审变更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者的变更审批表、申请报告等,都一一进行认真核对把关,签字后送委分管领导审批。如果是来人办理的及时反馈给个人,如果是邮件形式由民族科当日挂号邮寄各县市民族宗教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