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出去打个工 竟被丈夫砍断手
肥西县村民王某一直有家暴的恶习。去年11月的一个晚上,王某因与妻子言语不和,竟手持斧头将妻子豆某的左手掌砍断。近日,肥西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家暴刑事案件。同时,法院也将审理豆某提起的离婚诉讼案件。
现年40岁的王某与妻子豆某结婚已18年,育有一儿一女。去年11月12日晚,王某与妻子在家中吃饭,两人均喝了些白酒。席间,豆某提出想外出打工。王某听了很不乐意,竭力阻止。因丈夫始终不同意,豆某在饭后躺在床上哭泣。此时,王某突然萌生将妻子致残让她放弃外出打工的念头。于是,王某悄悄从厨房取出一把斧头回到卧室,趁豆某不备将其左手按在床旁边的方凳上,持斧头向她的左手连砍了两次,致妻子手掌严重损伤。次日,王某被捕。
经鉴定,豆某左手被砍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伤残等级为七级。豆某伤情有所好转后,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近日,肥西县法院分别开庭审理王某故意伤害案和夫妻离婚案。法院认为:王某持械致豆某重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予以从轻处罚,遂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同时,肥西法院对豆某提起的离婚诉讼予以判处,准许豆某与王某离婚,儿女由豆某抚养,双方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外,王某还需补偿豆某精神损失费25000元。
在离婚案件中,因为家庭暴力而离婚的占15%-20%。大量离婚案件的背后却隐藏着不为人所知的家庭暴力现象,尤其是广大农村妇女,家庭暴力严重损害了妇女的身心健康,也影响生活在暴力家庭中儿童的健康发展,然而这已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控制家庭暴力也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运用各种手段,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才能有效地预防和惩治。家庭暴力问题在今后一段期间内仍将会存在,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完善,公民法制观念的进一步提高,我国妇女合法权益将会得到更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