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现场核查并妥善处置宁安铁路与国安矿业安全隐患

17.12.2015  02:00

12月7日,省安全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宁安铁路当涂县太白镇境内与国安矿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省局高度重视,要求立即赴现场核查,采取强力措施,妥善解决安全隐患。省局相关处室立即行动,指派人员赴现场调查核实情况,马鞍山市安监局、当涂县安监局、宁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同志参与了现场核查。

经调查,今年11月宁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对2处采石场露天采石爆破对宁安铁路运营安全影响进行的安全评估论证,当涂县人民政府联合召集马鞍山市、当涂县有关政府部门、以及相关责任单位专题协调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同时调查了两家矿山的基本情况。调查本着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客观实际的原则,根据《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出了4条具体意见。一是国安矿业和太白兴盛采石场必须立即实施停产整改,县安全监管局下达执法文书,抄送县公安局,暂停火工品供应,督促矿山企业依法依规限期完善相关手续。二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矿山企业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专项爆破设计及施工作业方案,报马鞍山市公安局批准同意后,方可安排采掘作业。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监理企业进行爆破工程监理。三是宁安铁路公司、国安矿业和兴盛采石场要签订明晰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四是市县安全监管部门和铁路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组织施工,依照安全评价报告和专家论证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目前,有关单位根据上述要求,正在落实各项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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