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男子迁户口需办“我妈是我妈,我爸是我爸”证明

12.04.2015  10:50

近日,北京一市民出境旅游填写紧急联系人时须证明“我妈是我妈”的经历,引发众多网友吐槽。昨日,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社区成为开证明最多的单位,有些奇葩证明甚至让工作人员感到无奈。

[奇葩证明]退伍落户需证明“我妈是我妈”

最近,家住合肥市青翠路的胡军有点郁闷,他告诉记者,自己两年前参军入伍,户口也随之迁往部队所在地。如今,胡军退伍回家,户口也要迁回原籍合肥。由于自己没有住房,户口需要落在父母户口本上。“我去了派出所好几次,都被告知必须要出示‘我妈是我妈,我爸是我爸’的证明”,为此,胡军只能回到辖区所在的居委会,拿到居委会和街道开出的两级证明,证明自己是父母的儿子。

“当初我入伍迁户口的时候,就是派出所办理的注销,完全可以从系统查询到当时迁移的情况,何必再出具亲爸亲妈的证明呢。”说起自己的遭遇,胡军也觉得有些啼笑皆非。

邻居太吵要开“不扰民证明”

家住合肥市繁华大道的朱女士最近有点烦,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楼上吵闹的声音让朱女士无法入睡。“楼上的房屋被一家饭店老板出租给员工当宿舍,年轻人晚上回来得晚,严重影响了别人的休息”。为此,双方一起来到辖区的丹霞路居委会,经过工作人员的协调,对方开具一份“不扰民证明”,才平息了矛盾。

[延伸]合肥出境游无需亲妈证明

出境旅游,在合肥是否也需要出示“亲妈”证明呢?

昨日,记者来到合肥市出入境管理局,现场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合肥市民在办理出国签证时,不需要提供亲属证明,只需要留下紧急情况下的亲属联系方式。“所谓的紧急联系人不一定是家属,也不需要出示相关证明”。

[观点]专家:社会的公信力在下降

此前,广东一位全国人大代表调研发现,社区需要开具证明的事项有110多项。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宏光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证明我妈是我妈”的奇葩证明的背后,显示的是政府管制过度和社会公信力的下降。奇葩证明,说明我们的政府在管理方式上僵化,而监管方式亟需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