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妇联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

10.03.2015  12:20
  按照皖妇[2015]10号《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3月4日上午,淮北市妇联组织全体成员集中传达学习了《意见》精神。市妇联党组书记、市妇联主席刘妍梅主持会议,她强调,全会要以《意见》精神为指导,在吃透精神、谋划落实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妇联工作整体水平,开创群团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