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多举措贯彻落实好《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

12.01.2016  00:07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6年1月1日正式施行,淮南市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办法》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认真学习《办法》。市民委会同市公安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办法》,要求各县区要认真学习、真正吃透《办法》精神,特别是要准确把握《办法》的新精神、新政策,主动适应政策的调整和变化。民族、公安部门要加强协作和信息交流,切实做好《办法》实施的各项工作。

 

二是广泛宣传《办法》。公布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的条件、办理的流程和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方便群众的办理。特别是做好向中小学校和乡镇、街道的宣传,及时将公民民族成份变更政策传达给学生和广大市民,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为《办法》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三是严格执行《办法》。市民委、市公安局共同制定下发《关于公民办理民族成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做到准确无误,严把民族成份变更的“入口关”,同时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办理。对于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群众,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