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赖”当街撒泼抗法被拘留
凤台一对老赖,丈夫躲往外地,杳无音信;妻子暴力抗法,撕碎封条,咬伤法警,当街撒泼。9月8日,凤台县人民法院以妨碍法院依法执行公务、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由,依法决定对苏某拘留十五日。
2012年,苏某向张某购买位于花家湖美食街门面房一套,房屋面积242.354平方米,总价款为50万元,苏某当时付款30万元,约定余款20万元两年后付清,可协议中“20万元”被误写为“20元”。后双方因房款问题发生纠纷,张某诉至法院。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及庭审查明的事实,该院认定20元为笔误,应为20万元,并判决苏某夫妇支付下余20万元房款。苏某夫妇不服,向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苏某夫妇一直拒不履行执行义务,苏某丈夫前往上海躲避,杳无音讯。该院执行法官与苏某多次沟通无果后,决定依法查封该处房产。9月2日,该院对该处房产进行查封时,遭到苏某及其家人辱骂,并在查封后将封条撕毁。9月8日,该院抽调得力干警,在执行局领导的带领下,再次前往花家湖查封涉案房产。在执行局领导张贴封条时,苏某强行将封条夺走,并当众撕碎,苏某还当街撒泼,辱骂执行法官。苏某女儿趁法警不备夺走正在拍摄执法过程的执法记录仪摔在路边,并撕毁查封公告。
因苏某妨碍法院执行公务、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院决定对苏某采取拘留措施。在拘留苏某时,苏某暴力抗法,咬伤一名法警,苏某家人也阻碍执法。后在该院执行干警的努力下,顺利将苏某带上警车。在警车驶离现场时,苏某女儿趴在车头,阻拦车辆离开,后被法警及当地围观群众拉开。此次执行行动,有效的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有力的打击了“老赖”们的嚣张气焰,赢得了广大围观群众的支持,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