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官明察秋毫 累诉纷争一朝解

07.09.2015  17:15
 

  安徽法院网讯    历经四年,八次开庭的身体权纠纷案,最终在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耿青手中终审结案。日前,当事人白某代表全家人特地给耿青法官送来一封感谢信表达她的感谢之情,“我们作为老百姓,作为案件当事人,衷心感谢中院领导培养出这样高素质、人民信得过的法官。

  2012年4月5日下午,对方当事人尹某出售猪粪的铲车经过当事人白某宅基地时将白某家的杨树碰断,白某与尹某发生吵架。当日下午6时许,白某之夫孟某回家后质问尹某碰断其树之事,孟某、白某与尹某由于言行冲突发生厮打,尹某用棍将白某头部打伤,尹某左手及右肋部在打架中致伤。双方当事人互不让步、争执不下,各自将对方告到法院,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满意,又都提起上诉。

  案件经过上诉,发回重审,再次上诉到中院,耿青法官体谅当事人深受累诉之苦,认真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质量使案件得以终审,使民怨得以平息。“耿法官办案认真负责,既细心又耐心,给我们当事人带来公平正义。我们那当地知情的老百姓都说这样的法官人民信得过,是人民的好法官。”白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