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7岁女孩因父母闹离婚遭遗弃 只能住派出所

15.05.2015  21:34

亳州女孩晓娟今年刚7岁,读一年级。别的孩子上学时,都有家长接送,可是她却享受不到这样的关爱。5月14日,记者从亳州市公安部门获悉,她已经在派出所住了3天了,天天都是警察叔叔接送她上学放学,写作业也在派出所完成。而女孩的父母因为家庭矛盾,都不愿意接孩子回家。   

女孩被舅妈遗弃在派出所

据亳州市公安局涡北派出所民警介绍,5月10日,有一个女子带着一个小孩到派出所求助,小女孩叫晓娟(化名),今年刚刚7岁,带着她的女子是她的舅妈。晓娟的舅妈向民警反映,女孩的父母现在已经不管不问女儿了。在民警的教育和劝说下,女孩的舅妈先带着她离开了。让民警没有想到的是,40多分钟后,晓娟拎着书包,独自返回到了派出所。

担心孩子的安危,考虑到她今后的成长,民警决定,还是将晓娟送回到她的父母身边,然后再跟她的父母好好地谈一谈。但是根据小女孩提供的地点,民警无法找到孩子的父亲和母亲。再经过核查,民警最终掌握了她外公家和她爷爷家的住址。5月10日的下午,民警把晓娟带到了她外公家。不过,她的外公外婆,以及舅舅舅妈,都不愿意接收晓娟。而小女孩也不愿意去跟随爷爷奶奶生活。

随后,民警辗转联系上晓娟的父母。晓娟母亲自称人在外地,不愿意照顾晓娟,“派出所看着办吧,我没有能力照顾她,现在也不回来。”而晓娟父亲则在电话中解释称,他和妻子有两个孩子,另外一个是男孩,现在夫妻俩正在闹离婚,他觉得两个人应该各自抚养一个孩子,他负责抚养男孩,女孩应该交由妻子来抚养。

别哭,警察叔叔送你去上学

虽然很无奈,但是民警还是在电话里再三劝说女孩父亲,要尽到身为人父的义务和责任,希望能够接回晓娟并善加对待,可是晓娟父亲却始终不愿意接回晓娟。

考虑到多种情况,民警决定将晓娟暂时留在所里。小女孩在派出所里吃住,民警每天派专人接送她上学。

涡北派出所民警表示,他们会继续照看晓娟,同时还会继续和她的父母联系、沟通,争取让女孩尽快回到自己的爸爸或者妈妈身边。如果女孩的父母拒不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他们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记者 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