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女子酒后撒泼踹坏宝马 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03.07.2014 17:14
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滁城一女子酒后与人发生争执,脚踹他人宝马车,不仅破了财还险些深陷牢狱。日前,南谯区法院依法审理此案。
去年9月12日晚,黄某(女)与朋友在银花西区吃饭,酒足饭饱后倚在孙某宝马车的引擎盖上聊天。孙某准备离开时,坐在副驾驶的王某敲了敲车窗示意对方,双方因此引发争执。待到宝马车主离开,心有不甘的黄某用脚踢踹宝马左侧前后车门以及引擎盖等泄愤。后经鉴定:宝马车多处不同程度损害,价值人民币27762元。法院认为,黄某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滁州在线• 皖东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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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2014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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