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一女子吃饭时烫伤别人 谎称取钱“跑”了

17.09.2014  19:37

  近日早上9时,市民郭某带着女儿在一家早餐店吃饭。突然,王某路过此处,身子一斜,手中的热汤不慎溢出,溅在了孩子的脸上,将孩子的面颊烫伤。

  见状,王某急忙安慰郭某与孩子,并将他们领到市医院门口,“你们等会儿,我去取个钱,好给孩子看病”。岂料,王某一去不复返。无奈之下,郭某拨打了解放路派出所的电话。

  随后,民警将孩子送到市医院烧伤科治疗。经过一番调查,民警找到了王某。最终,王某承认错误,表示愿意支付医疗费400元。 (颍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