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一41岁女子伪造身份证被拘留 假证年龄改为30岁

30.05.2014  13:29

  5月28日上午,市公安局菱湖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某旅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女子提供的居民身份证上的照片与本人不太一致,遂带回派出所调查。经审查,发现该张居民身份证系伪造的。

  据该女子交待,其真实姓名陈某某,现年41岁,岳西县人,2013年11月份,为方便找工作,与路边制作假证广告的人员联系,花了200元制作了这张假居民身份证,将自己的年龄改为30岁。陈某某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菱湖派出所依法给予陈某某治安行政拘留处罚,伪造的居民身份证予以收缴。(安庆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