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母亲同困火场先救谁?”今年司法考试遇千古难题“孪生版”

24.09.2015  08:43

   “奇葩”考题引热议

  “母亲和女友同时被困火海,你该先救谁”考题,出现在9月19日下午开考的司法考试卷二的多项选择题中。题面是“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其中C选项为:“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 不少考生在网上对该考题进行了吐糟,一位在北京读法学研究生的黄同学称,“看完这题都想去跳楼有木有?”

   专业老师看法也不一

  六安的李小川考生说,“我选的是无罪,没有选C,因为觉得每个人的生命权是平等的。”

  李同学告诉记者,他考完后和两位专业老师沟通了这个问题。“一个老师判我答得对,因为人的生命权本应平等,但另一个老师判我错,说从法律角度来说,对母亲有法定救助义务,对于女友则没有。” 考生王同学给出的答案也是不属于不作为犯罪,她给出的解释是“在常理上来讲是犯罪,但是在法律上来讲,没有犯罪过程,同时也救不了,所以不作为犯罪。”王同学告诉记者,关于这道题,她身边绝大多数同学给出的答案都是“不犯罪”。据介绍,司法考试的标准答案,将于今晚8时,在国家司法部官网公示。

   -试题摘选

  除了上文试题,今年司法考试中还有不少考题引起考生热议,下面是其中部分摘录,您不妨也试试“身手”。 1、甲以杀人故意放毒蛇咬乙,后见乙痛苦不堪,心生悔意,便开车送乙前往医院。途中等红灯时,乙声称其实自己一直想死,突然跳车逃走,三小时后死亡。后查明,只要当时送医院就不会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不对乙的死亡负责,成立犯罪中止

  B.甲未能有效防止死亡结果发生,成立犯罪既遂

  C.死亡结果不能归责于甲的行为,甲成立犯罪未遂

  D.甲未能阻止乙跳车逃走,应以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论处 2、李某乘正在遛狗的老妇人王某不备,抢下王某装有4000元现金的手包就跑。王某让名贵的宠物狗追咬李某。李某见状在距王某50米处转身将狗踢死后逃离。王某眼见一切,因激愤致心脏病发作而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将狗踢死,属事后抢劫中的暴力行为

  B.李某将狗踢死,属对王某以暴力相威胁

  C.李某的行为满足事后抢劫的当场性要件

  D.对李某的行为应整体上评价为抢劫罪

  3、甲强奸乙后,威胁不得报警,否则杀害乙。乙报警后担心被甲杀害,便自杀身亡。如无甲的威胁乙就不会自杀,故甲的威胁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对或错) 4、甲向乙的咖啡投毒,看到乙喝了几口后将咖啡递给丙,因担心罪行败露,甲未阻止丙喝咖啡,导致乙、丙均死亡。甲对乙是作为犯罪,对丙是不作为犯罪。(对或错)

   律师观点

  安徽庐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亚

  配“人的生命是平等的,在母亲和女友同时处在危难当中时,不管选择救谁都不构成犯罪。 ”张亚律师认为,两个生命是等价的,在两难之间,不能对当事人过于苛责,更不能以刑罚处置,法律不强人所难。

   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政

  朱政称,从《民法通则》等法律角度来说,人对父母、子女、配偶等的确有法定救助义务,对女友没有此法定救助义务。但当遭遇两难之选等特殊情况时,因为人的生命权是平等的,所以他救谁都行,不构成不作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