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名单再显力 “老赖爸爸”履义务
10.08.2016 00:34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7月1日下午,宣城市宣州区法院执行庭接到来自云南省普洱市的长途电话,电话中一个男子语气急促的说:“我把钱交了,能不能把我从‘黑名单’中撤掉?”在得到肯定答复后,男子说:“我明天就让人送钱来。”
2013年5月,戴某向宣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李某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确定其给付子女抚养费12000元的义务。执行中,李某外出务工,住址不明;执行法官与李某父亲沟通交流,其父亲表示不清楚李某的去向,此后李某的父亲代为交款6000元,余款6000元及执行费没有着落。执行法官多次与李某电话联系,李某均以经济困难为由拒不履行义务;经查询李某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均无收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发布后,李某被列为失信执行人,执行法官后又多次打李某电话,均无人接听。7月1日,李某回家看望父母,购买飞机票时,因其系失信被执行人被拒,于是出现前文李某主动打电话至执行局的一幕。7月2日上午,李某让人冒雨将执行余款6000元及执行费80元交到法院,此案得以顺利执结。失信惩戒制度再一次发挥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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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2016 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