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效益若降工资必须降

04.06.2015  09:59

      近日,国资委发出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全力增收节支,所有央企都要严格落实工资总额和效益挂钩机制,企业工资总额增幅不得超过效益增幅,效益下降的企业工资总额必须下降。

  国资委提出,中央企业要树立一切成本皆可控的理念,全方位开展行业对标,确保营业成本增长低于营业收入增长,成本费用利润率实现稳中有升。要严格费用支出预算管理,各类费用不得“包干”使用,坚持无预算不支出,杜绝一切非必要开支。差旅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用等支出要严格控制,央企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不得增长。央企还要严格规范对外捐赠,除抢险救灾等突发性专项支出外,效益下滑企业捐赠规模原则上不超过上年水平。国资委鼓励央企坚决抵制不合理的收费、摊派和赞助行为。

  国资委提出“减亏即增效”,要求中央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实现亏损面和亏损金额双下降。中央企业要全面梳理亏损子企业。对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要坚决重组或关停;对产品无竞争优势、市场前景不明朗的亏损企业要果断转型;对无战略安排、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亏损企业要尽快退出。

责编:吴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