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房产互转让手续费免收
11.05.2015 12:00
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以前,房产证上写着夫妻两人的名字,离婚后一方想过户给另外一方,还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5月6日起,这笔钱不用花了。
本月初,有市民向市发改委(物价局)反映,因婚姻关系共有的房屋因解除婚姻关系,需要按房屋评估总价的1%缴纳交易手续费,这给婚姻双方增加了很大的经济负担。这位市民认为,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本来就是自己,这项收费很不合理。
市发改委(物价局)经过调研认为,原相关政策确实增加了市民负担,群众的诉求合理应予以支持。
“今年我们已经接到了五六起咨询,都是询问过户收费是否合理的。”市发改委(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解释,今后,因婚姻关系共有的住房(包括非住宅房),因解除婚姻关系,原婚姻关系人之间转让共有住房(包括非住宅房),免收住房交易手续费。简单点说,就是婚姻解除双方到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办理房产转让时,不再需要缴纳手续费。(蚌埠新闻网)
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11.05.2015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