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警方成功破获“11•6”故意伤害案
11.11.2015 10:21
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中安在线讯 11月10日凌晨,太湖县“11•6”故意伤害案6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在江西九江、合肥被抓获归案,并于下午3时被押解回太湖,一名犯罪嫌疑人迫于警方强大压力投案自首。
经查,2015年11月6日13时08分,太湖公安局县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法华路泰华宾馆门口有人被砍伤。接警后,太湖县晋熙派出所民警及时出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名男子倒在太湖县泰华商务宾馆门口的绿化带上,伤势较重,处警民警立即电话联系120对该男子进行救治。
案件发生后,安庆市、太湖县公安机关迅速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兵分多路,全面细致排查。安徽、江西、上海等地警方紧密协作,多警种、多部门联动,辗转数省、市,行程近万公里,办案民警不分昼夜,从细节入手,不放过一处蛛丝马迹,筛选一条条有价值线索,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手段,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张某等6人。
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张某近期与受害人曹某产生矛盾,王某某对曹某记恨在心,伺机报复。11月6日中午12点多,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纠集张某等人,准备砍刀等作案工具,守候在曹某住处门口。13时左右,曹某从住处出门走到路边时,王某某等人驾驶轿车将曹某撞倒在地,接着持砍刀砍伤曹某右手臂。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目前,相关的审讯和深挖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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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2015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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