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花凉亭所在行动中查处两起吸毒案件

06.09.2015  16:25

    近日,太湖县花凉亭派出所在县局禁毒大队、晋熙所大力支持下,一日成功查处两起吸毒案件,治安处罚两人,扫毒专项行动取得战果。

  2015年9月5日11时许,周某(男,1977年12月17日生,太湖县晋熙镇人)来花凉亭派出所反映,称其于2015年9月2日下午在鲁某某家吸食了冰毒。该所民警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经查:2015年9月2日17时许,周某在太湖县晋熙镇商贸街鲁某某家一楼客厅内利用烫吸的方式吸食了冰毒。办案民警对其人体尿样进行毒品检测,检测结果呈阳性。

  9月5日16时许,该所民警立即对太湖县晋熙镇天华街184号鲁某某(男,1971年5月16日生,太湖县晋熙镇人)宅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鲁某某家中一楼客厅电脑桌下方有吸毒工具(吸壶)。该所民警遂传唤其到派出所接受询问,并对其尿样进行毒品检测,结果呈阳性。通过询问,违法嫌疑人鲁某某对自己吸食冰毒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该所已依法对周某、鲁某某做出治安处罚。

责编:李新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