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法院成功调处一案获当事人赠送锦旗

23.10.2015  16:27
 

  安徽法院网讯  2015年10月19日上午10时,案件当事人杨某在其妻子马某的搀扶下缓慢地走进太湖县人民法院,向民一庭法官赠送锦旗。杨某的妻子马某十分激动,连声感谢法官为其丈夫的案子所付出的艰辛与汗水。杨某因身体尚未恢复,无法用言语表达,用微笑向法官表达谢意。

  杨某是锅炉维修人员,2014年5月16日上午,杨某为太湖某公司检修锅炉时,因屋面石棉瓦破裂,从破裂处摔落至地面,致身体多处严重受伤。杨某受伤后,先后被送至多家医院住院治疗,在此期间太湖某公司支付了杨某的部分费用。因子女尚年幼,杨某是家中的主要劳力,又受伤无法工作,家庭陷于困境,几乎靠举债度日。杨某夫妇多次到该公司要求获得剩余赔偿未果,于是在2015年3月10日一纸诉状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30余万元,同时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要求对其伤残程度等进行鉴定,并申请对该公司的财产采取保全。

  太湖法院民一庭的承办法官接手此案后,及时向被告送达诉状副本,并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对杨某的伤残程度等进行鉴定。杨某的伤情经鉴定为脑外伤精神障碍,一个五级、一个八级伤残。考虑到被告的生产经营状况,为不影响被告的生产和经营,法院决定不采取保全措施,同时向原告说明情况。经法官释明,原告也理解了法院的做法。之后,承办法官多次到现场勘查、走访,了解案情。庭审后,承办法官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由于案涉标的数额大,双方分歧意见太大,多次调解未能取得成功。在调解过程中,杨某夫妇多次到被告单位纠缠,影响了被告的生产与经营,承办法官考虑到杨某家庭的实际困难,放弃休息时间多次做杨某夫妇的工作,希望他们相信法院会公正处理纠纷。同时,承办法官向被告方释法析理,分析对双方有利的案件解决途径。经过多次的协商,最终原、被告达成和解,被告也尽快地履行了自己付款的义务。

  此案的成功调解,有法官们付出的辛劳与汗水,也有双方代理人的积极协助,更有双方当事人的配合与理解。事后原告对法官耐心的调解工作十分感动,于是出现了赠送锦旗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