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弥陀镇森林火灾续 当地林业局局长被免职

29.01.2017  22:12

1月29日,安庆市纪委对太湖县弥陀镇森林火灾多人被处理的情况进行通报。太湖县弥陀镇森林火灾多人被处理,依照法定程序免去何家华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1月23日太湖县弥陀镇安乐村发生森林火灾,太湖县委政府迅速启动问责程序,对弥陀镇党委书记周建东、党委副书记殷志圣诫勉谈话,免去县林业局分管副局长石纯良、弥陀镇分管副镇长詹贤学职务,给予弥陀镇林业工作站站长汪越林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弥陀镇安乐村党总支书记柴洪文、村委会主任王小年、村委委员郭东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月24日晚,安庆市委市政府召开森林防火紧急会议,对该起火灾情况进行通报,并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强调。

1月28日,太湖县弥陀镇真君村再次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约140亩左右,该起火灾的发生充分暴露了太湖县弥陀镇及县林业局森林防火措施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到位。太湖县林业局局长何家华,组织协调森林防火监督和管理工作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太湖县弥陀镇党委副书记殷志圣,组织督促落实森林防火工作措施不力,对该镇2017年1月23日发生的火灾事故问题整改不到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1月29日上午太湖县委政府研究决定,依照法定程序免去何家华县林业局局长职务、免去殷志圣弥陀镇党委副书记职务,不再提名为弥陀镇镇长人选。

安庆市纪委通报中表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汲取太湖县弥陀镇火灾事故的深刻教训,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七级包保责任制”,加强巡查、严防死守,严格实行“三个一律”:禁火期内,上山野外使用明火者,一律依法拘留;使用明火造成后果的,一律依法逮捕;各级包保不到位、造成后果的,干部一律先免职、后调查处理。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严明的纪律,确保类似事故不在发生,使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  蒋六乔

责任编辑:高勇 文章关键词: 太湖弥陀镇森林火灾 林业局局长被免职 太湖林业局局长被免职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