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项目用地计划实行并联审批

24.07.2014  19:40
          为逐步实现“用地计划跟着项目走”,该县建立项目用地计划并联审批制度。并联审批会议负责确定申请用地单位是否符合申请用地要求,并联审批制度从2014年8月1月起执行。并联审批会议由政府办牵头,开发区、花管处、发改委、经信委、国土、住建、环保、安监、市场监管、招商、国税、地税和所在乡镇等组成。县国土局受理日常用地单位申请,县政府办每月召集一次并联审批会议,项目用地计划报县政府同意后报市国土局争取用地计划。优先安排省“861”重点工程及县年度重点工程的项目申请计划。(陈吕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