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经科信委开展城区应急避难场所标识牌安装工作

30.12.2016  03:05
      太湖县经科信委为进一步提升太湖县防震防灾综合保障能力,按照“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12号)和《关于同意划定府前公园广场等24处场所为县城区应急避难场所的批复》(太政办秘【2016】143号)的精神,于2016年12月16日,完成了多处应急避难场所标识牌的安装工作。在县城主要街道和路口设立引导标识牌,对应急状态下切实保障居民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