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对违法违规建房严管重处
29.05.2014 16:21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一是强力宣传。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编制农村建房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县国土局印发十万份《农村宅基地管理问答》、致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逐村宣传、逐户发放;各乡镇指导各村出台“村规民约”,利用广播、电视和张贴标语、横幅、宣传车、网站等方式,大力宣传宅基地管理政策法规,做到家喻户晓。
二是动态巡查。县国土局实行执法动态巡查“六个一”,即一张巡查线路图、一份巡查职责、一份巡查记录、一个被巡查单位证明人、一月一报和一季一(互)查,全天候不间断巡查,形成高压态势,确保违法用地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报告”;各乡镇组建动态巡查队伍,每周不少于3次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地段进行巡查;村两委成员兼职国土协管员,每人分片分包干落实监管责任,每周不少于三次对本片进行地毯式巡查。
三是从严管控。坚持属地管理,以3月26日为时间节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无间隙清理,对农民在建房屋进行逐村逐宗勘测、丈量、摸底登记,并将每户建设现状拍照留存,凡无批准手续的一律先停建;乡镇政府对在建的每一宗用地根据不同的情况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四是强力拆违。严格防控违法建设,自3月26日以后,凡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或虽经批准不按批准的要求建设的新增建设用地做到露头就打,一拆到底。对暴力抗法行为,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从严问责。各乡镇建立农民宅基地审核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实行周例会制,通过会议集中审核农户宅基地申请;县国土资源局规范审批流程,3日内完成符合条件材料的审批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对巡查不报、控违不严、拆违不力的现象,从严问政追责。各村(居)辖区内新增违法用地,48小时内未发现,或发现后未制止,制止不住后又不报告的,对该片村干诫勉谈话,并按500元/起扣发绩效工资,由乡镇对其进行问责;各乡镇辖区内新增违法用地,72小时未发现,或发现后不制止,制止不住后又不及时组织拆除的,对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国土所(分局)长、建设办主任进行问责;发现职能部门一起不作为、慢作为或乱作为的,对直接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太湖县国土局陈吕龙)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29.05.2014 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