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11.6”故意伤害案八名嫌犯落网

11.11.2015  08:41

  新安晚报、安徽网讯  今日凌晨,太湖县“11•6”故意伤害案6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在合肥、江西九江等地被抓获,并于下午3时左右被押解回太湖。

经查,2015年11月6日13时08分,太湖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警:法华路泰华宾馆门口有人被砍伤。接警后,太湖县晋熙派出所民警及时出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名男子倒在太湖县泰华商务宾馆门口的绿化带上,伤势较重,处警民警立即电话联系120对该男子进行救治。

案件发生后,安庆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兵分多路,全力细致排查。安徽、江西、上海等地警方紧密合作,多警种、多部门联动,辗转数省、市,行程近万公里,办案民警不分昼夜,从细节入手,不放过一处蛛丝马迹,筛选一条条有价值线索,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手段,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张某等6人。刚刚获得消息,1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张某近期与受害人曹某产生矛盾,王某某对曹某记恨在心,伺机报复。11月6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纠集张某等多人,准备砍刀等作案工具,守候在曹某住处门口。13时左右,曹某从住处出门走到路边时,王某某等人驾驶轿车将曹某撞倒在地,接着持砍刀砍伤曹某右手臂。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目前,相关的审讯和深挖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受害人伤情稳定。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 蒋六乔   陈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