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旧县镇:残荷更需茎叶扶 鸳鸯怎能各一方
安徽新闻网(www.ahnews.org)讯:经过两个月的工作,阜阳市太和县旧县镇矛盾调解中心又成功调解一起婚姻家庭纠纷。
2017年8月9日,旧县镇矛盾调解中心接到太和县人民法院转来的一宗离婚案要求进行调解。申请人张某,女,1987年出生,住太和县开发区管委会袁洼村委会大张庄自然村,被申请人王某,男,1965年出生,住太和县旧县镇新村集村委会大王庄自然村。
旧县镇矛盾调解中心接到案件后,立即展开调查。工作人员首先来到太和县开发区管委会,请求辖区的袁洼村委会给予配合。村委会负责人把申请人张某及其父母通知到村委会时,工作人员大吃一惊,只见电动三轮车停处,申请人的父亲抱着女儿向村室走来。
经询问得知,申请人张某患先天性智力障碍和阵发性癫痫病,不能正常行走。
2008年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经人介绍而相识,共同的遭遇,不同的经历,使得他们从相识到相爱,为此,亲朋好友替他们感到高兴,双方父母更是喜出望外,祝福两个不幸的孩子终于收获了爱情。2008年3月他们按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2009年8月10日他们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他们住在申请人张某家里。可是最近被申请人王某因言语不当,惹得岳父岳母非常生气,岳母一再替女儿要求离婚并诉至太和县人民法院。
工作人员接着赶到旧县镇新村集村委会,要求调查被申请人王某。当见到被申请人王某时,工作人员同样大吃一惊,只见老村长用拐杖牵着王某向前行走,王某的手上还挂着吊水。
原来,王某因患眼疾视力低下,近来在精神和病痛的双重打击下,一度只见微光。当告知其妻诉求与其离婚时,他先是感到愕然,尔后他思考了一会,表示尊重妻子的意见,同时他还说出了自己的苦衷,眼睛几近失明,生活不能自理,因治病欠下了一些债务,希望妻子看在夫妻一场的份上,还清以前岳父母所欠的钱,另外要求再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眼前的所见所闻,让在场的所有人感动,调解员们表示一定要挽救这个家庭,给他们以生活的希望。
工作人员分析,申请人张某提出离婚并非个人意愿,而是其母亲的要求。且王某因长期的劳累和操持,造成眼眼睛几近失明,情绪不太稳定,表现出懊悔和无奈,如果离婚,王某会不会有过激行为,激化矛盾引发意外后果?工作人员决定做过细的工作进行调解:劝合不劝离。
有了工作目标,工作人员先到申请人家里劝解,但张某父母态度坚决,一定要离婚。
第三次上门调解时,工作人员征求申请人张某的意见:“你和王宝山不离婚行不行呀?”张某笑着说“行呀。”这似乎无心的回答让工作人员不由得进一步发问:“王宝山是谁呢?”“王宝山是我老公呀!”严重智障的申请人,回答语气如此亲切,让在场的工作人员都惊讶不已,张某的父母见此也无话可说。工作人员因势利导,列出了离婚的诸多不便,使得张某父母不再坚持离婚的意见。
第二天,工作人员再次来到王某家中,与他促膝谈心,了解其真实想法,王某终于道出事情,原来他根本不愿离婚,他很爱自己的妻子,因爱而生恨,他表示今后会更加爱护妻子。夫妻双方。
通过回访得知,目前张某和王某又回复到以前平静而甜蜜的生活中。他们的身体通过治疗都有了好转,他们表示今后好好过日子,回报社会和各界人士对他们的关爱,做一个身残志坚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