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推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

15.03.2017  15:11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提升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水平,今年起,太和县将推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力争3至5年内实现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

据了解,该县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将面向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校长教师,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特别是村小、教学点流动。交流轮岗对象为: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6年,且当年9月1日前男不满50岁、女不满45周岁的教师;在同一学校任满两届的校长(副校长);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申请交流轮岗的校长和教师。全县每年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人数应不低于当年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

为保障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有序开展,太和县明确,从今年起,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中级教师职称,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城镇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城镇学校新任教师1年试用期满,原则上先到乡村学校任教不少于2年。交流到农村学校的校长教师将纳入乡镇工作补贴制度、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之中,优先享受教师周转房,并在职称评聘上给予政策倾斜。(邢晨晨 特约通讯员:代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