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强化措施规范城区学校招生行为
8月10日,太和县教育局召开2016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招生工作会议,学习省、市规范办学相关文件,安排部署2016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规范招生工作,并对招生工作提出纪律要求。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斌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教育局党组副书记韩志峰主持会议,局机关及二级机构科室负责人、城区义务阶段学校校长参加会议。
会上,县教育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艳带领学习了省市县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并对招生工作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韩贵友对《太和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招生的关键环节进行了重点解读。
县教育局基教股负责人陶建从招生程序、注意事项等方面安排部署下一步招生工作。
李斌在会上强调,中小学招生是一项基础性工作,牵动着千家万户,连接着社会民生,关系到教育的健康发展。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规范入学招生是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教育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内在要求。一定要从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全县教育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入学招生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严明纪律,切实增加严肃性。招生工作关系到社会公平,影响到教育形象。一定要严格落实招生政策,坚决摒弃以眼前短暂利益为中心的错误观念,坚持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大局观,严明招生工作纪律,杜绝各种违规招生行为。各校要加强对入学招生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工作。招生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各位校长一定要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在规则和纪律面前,要有敬畏之心,自觉远离功利,维护好形象。要责任追究,加大查处力度。县教育局将紧紧围绕今年招生的工作重点,严明纪律,动真碰硬、真抓严管,加大对违规招生的查处力度;违规必追,失责必究,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责任追究和惩罚力度,以维护国家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县教育局将继续保持治理教育不规范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因在招生工作中渎职失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规操作,扰乱正常招生秩序的人员,严格按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韩笑 特约通讯员:代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