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开展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29.01.2015  10:00

为了规范城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预防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连日来,太和县教育部门和交警大队联手行动,开展校车集中整治行动,确保辖区校车安全运行。活动开展以来,检查学校交通安全设施78处,检查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181辆,发放宣传资料4300多份。

精心组织,统一指挥。为进一步做好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涉及校车重大交通事故发生,该县对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掌握接送学生车辆的第一手材料,同时将所掌握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运行校车及时向政府汇报。在总结以往整治校车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周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积极排查隐患,确保车辆安全上路。积极利用学校放寒假之前,组织人员深入到辖区内各学校对校车再次进行排查和登记,对排查中发现不符合校车准运条件的车辆,责令学校立即整改,对未检车辆、报废车辆以及车况较差的校车,责令一律停驶或坚决取缔,对不具备从业资格的驾驶员,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强调凡是学校没有校车但又要临时租用车辆运送学生的,必须事先到交警大队备案,经大队检查所租用车辆的相关证件是否齐备,车辆是否按要求进行了检测以及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等。

统一标识,加强户籍化管理。交警部门召集辖区内拥有校车的幼儿园、学校召开校车集中整治会议,将所有校车进行了一次户籍比对,将新加入的校车纳入户籍化管理工作,完善校车户籍化管理。同时,严把校车资格审批关,通过认真对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校车使用许可条件、驾驶人资格条件,积极做好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驾驶资格审批工作,严格审查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卫星定位装置以及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严格排查驾驶人资格审验工作,防止因为审批不严格而造成机制落实不到位,或不符合运营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接送学生。坚决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和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

从严整治,树立学生安全屏障。组织民警在本辖区内各主要校车运行路线设立临时检查点,对过往的校车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重点查处超员超载、校车私用、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同时严厉整治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打击黑车违法接送学生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顶格处理一起。同时,组织警力,加大对校车行驶路线,特别是加强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坚决取缔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组成联合执法组,对中小学校周边道路运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专项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三轮摩托车超载搭人问题重点查处。

宣传教育并行,强化校方安全意识。以深化交通安全“五进”工作为契机,结合辖区各中小学寒假临近的实际,组织人力深入辖区中小学校,以交通安全知识和冬季出行安全常识为主题,通过播放光盘、摆放图片展板、上交通安全课等形式,让广大学生充分认识到违反交通法规的严重危险性,全面增强学生的守法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寒假期间的出行安全,平安过大年。同时,结合近期发生的涉及校车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通过播放事故录像、上交通安全课及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提高师生及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同时扩大宣传范围,丰富宣传内容,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凝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学生接送车辆的管理和监督活动中,努力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畅通、和谐的出行环境。(张飞 特约通讯员:代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