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天长端掉一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窝点(图)

12.06.2014  12:10

  近日,天长市森林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查处一起江苏省六合市森林公安分局移送的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案件。

  不久前,江苏六合民警查获一辆车牌为皖MDX8**的面包车,系天长市徐某所有。当时,车上装有6袋蛇和2袋青蛙,徐某准备销往南京市六合区的沪江商贸城。

  天长市森林公安民警调查发现,徐某系秦栏镇焦涧村徐庄村民组人,前几年在金集镇开一家水产收购,主要是贩卖海虾、甲鱼。今年4月,徐某看到金集街头有农民卖蛇和青蛙,于是动起歪脑筋,以水产做幌子,暗地里收购附近农民在自家农田里逮到的蛇和青蛙。徐某以蛇每斤30元、青蛙每斤10元的价格收购,先后收购39条蛇、48只青蛙,然后分别用每斤60元和每斤15元的价格销售到南京市六合区的沪江商贸城。经专家确认,收购的蛇和青蛙均属于安徽省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证据确凿后,天长森警一举端掉该收购窝点。

  目前,39条蛇和48只青蛙已全部放生到冶山镇高峰水库中,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案件在进一步的调查之中。(滁州在线• 皖东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