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紧锣密鼓

16.05.2016  13:16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是今年我省新增加的一项由民政部门牵头实施的民生工程。为顺利实施该项惠残民生工程,天长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联合印发了《天长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自2016年1月1日施行。

      《实施办法》规定,凡具有天长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经个人申请、镇(街)初审、市残联审核、市民政局审定后,可享受每人每月60元护理补贴,补贴资金由市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形式按月打卡发放。

      《实施办法》同时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可同时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实行动态管理。补贴对象死亡或迁出本市的、因医学治疗或康复训练后残疾程度减轻达不到重度残疾标准的,及时停发护理补贴。

      近期,我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按照《实施办法》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加强宣传力度,加强协调沟通,加强检查指导,严格审核审批,务必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都能及时享受政策,领到补贴。

上报单位:天长市民政局
信息作者:周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