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天长市金集镇仓房村小田组村民李万宏来到市红十字会,签下《器官捐献志愿书》,成为我市第17位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
李万宏今年52岁,因病右腿残疾,但他自强自立,人残志不残,在多年前就有意捐献眼角膜等器官,并得到了亲属的理解和同意。当天,他在镇民政办负责人的陪同下,到市红十字会正式办理器官捐献登记手续,他说:“器官捐献没有什么可怕的,是自己的生命的延续,也可以帮助到别人,是有益于社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