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再推新举
17.06.2015 13:23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为切实保障全市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天长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天政[2015]23号)精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天长市关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自201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去年每人每月10元低标准起步的基础上,今年实施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农村低保、五保对象中符合居家养老服务条件的老人每人每月发给20元;二是城市社区符合条件的老人,由政府出资向中标家政公司购买保洁、维修、购物、陪医、陪护等相关助老服务,每人每月享受3个小时政府购买服务。购买服务对象按照“个人申请、社区初审、街道复审、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通过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劵”的方式进行。居家养老服务劵按季发放,服务机构在提供服务时必须填写服务记录表,并经服务对象签字,作为结算凭证之一。
目前农村低保、五保对象中符合居家养老服务条件的人员正在统计中,城市18个社区中的永福社区和天宝社区符合条件的37人居家养老服务券已全部发放到老人手中,其余社区将陆续发放到位。
上报单位:天长市民政局
信息作者:周兴华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17.06.2015 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