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级以上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要报送省政府应急办

04.06.2015  14:27

本报讯 我省大风、暴雨、高温等灾害性天气多发,昨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灾害性天气预警工作的通知》,对于三级(较重)以上预警信号的相关气象信息,省气象部门要及时报送至省政府应急办。

通知》提出,要强化政府系统灾害性天气预警工作,省气象部门在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时,要将Ⅲ级(较重)以上预警信号的相关气象信息及时报送省政府应急办,省政府应急办根据预警信号级别分类进行处理。

据了解,对一级(特别严重)预警信号,省政府应急办第一时间报告省政府领导,并通过应急管理平台等,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向有关市、县政府和省有关部门预警;对二级(严重)预警信号,省政府应急办第一时间报告省政府领导,并通过应急管理平台等,以省政府应急办名义向有关市、县政府和省有关部门预警。对三级(较重)预警信号,省政府应急办、省气象局进行研判后,视情向有关市、县政府和省有关部门预警。 本报记者 姚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