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法并重,7天化解交通事故纠纷

08.12.2014  11:10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桐城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时,既坚守法律程序,又尽心尽力调解,仅用7天就顺利结案,赢得当事人点赞。

  这起交通事故纠纷,虽然案情比较简单,但在审理时却遭遇了一番波折。今年8月份,苏某驾驶二轮电动车与行人徐某发生碰擦,导致徐某受伤,苏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徐某起诉后,该院考虑到起诉标的仅4500余元,且案情明了,遂适用了“小额诉讼”程序。不料,被告苏某接到通知来到法庭后,出于对“小额诉讼”程序的不理解,认为法院处理的太快,情绪非常激动,在庭审时没有经法庭许可便中途退庭。

  考虑到被告苏某虽提出异议,却未能提供本案不能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依据,且其在庭审也明确表示没有证据提交。为了彰显程序公正和法律威严,也为了快审快结,体现小额速裁的特点,该案承办法官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果断作出缺席判决并当庭宣判,由被告苏某承担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3700余元。判决后,苏某依然不依不饶,表达自己的不满。在此情况下,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耐心地为苏某逐条逐项地解释赔偿依据、计算标准和法律规定,并在原、被告之间做起了斡旋工作。经过一番努力,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告苏某一次性支付原告徐某3000元,并当即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