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 妥善处理一起“让房”案件

08.07.2015  16:18
 

  安徽法院网讯      2015年7月5日星期日,安庆市大观区法院执行庭干警来到拘留所,向被执行人代某送达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已经被拘留了三天两夜的代某在执行谈话笔录上签字,自此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圆满落幕。

  根据大观区法院生效判决,被执行人代某应当将位于大观区壕埂街某单元某室的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刘某。代某一直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遂申请人刘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自收到强制执行申请书后,大观区法院发公告责令代某限期让房,多次上门找代某谈话作调解工作,但被执行人代某态度坚决,拒不履行义务,并在协商过程中曾扬言采取过激行为。该院执行庭制定强制执行预案,依法对被执行人代某采取强制拘留十五天的强制措施,并准备强制进行“让房”。代某被拘留后,代某家人到法院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将其个人物品先行搬走,将房屋钥匙交到法院。

  鉴于被执行人家人主动配合法院工作,并已将该房屋让出,将房屋钥匙交给法院,法院也已将钥匙交给申请执行人,案件圆满了结,大观区法院依法决定对代某解除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