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暨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近日,省委全面推进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联合启动全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暨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
“十大法治人物”的评选范围是2011年以来,对推进法治安徽建设发挥积极作用、产生深远影响,并得到社会肯定和广泛关注的人物,候选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人物。评选标准共有7项,分别是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在保障社会公平、维护法治权威中有突出贡献的;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依法管理各项社会事务,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在司法活动中坚持和体现公平正义原则,为社会群众所公认和推崇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在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为加强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做出突出贡献的;长期从事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以及其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法治事件主要当事人。
“十大法治事件”的评选范围是2014年10月至2016年9月期间,在我省发生的对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正面影响力的法治事件。评选标准包括4项: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建设,对我省民主法治进程具有典型引导和重大促进作用的;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涉及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法治元素,受到广泛关注并产生良好效果的;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在建设法治安徽、平安安徽中发挥重大积极作用的,以及其他有重大影响力的法治事件。
评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评委会初评、评委会与公众投票相结合共同推选的方式进行。届时公众可登陆安徽普法网(http://www.ahpf.gov.cn/)、中安在线,根据提示参与投票。最终结果的评定按公众网络投票占50%、评委会意见占50%的比重,确定全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和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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