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考核不合格 四城市涉气项目被限批

19.03.2018  06:21

  记者3月16日从省环保厅获悉,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该厅对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考核不合格的亳州、阜阳、淮南、池州市,暂停审批新增涉气项目,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

  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考核中,亳州、阜阳、淮南、池州不合格。自3月13日起顺延三个月,省、市、县(区)环保部门暂停审批亳州、阜阳、淮南、池州涉气项目(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环评审批。完成本年度二季度阶段性目标后,由市政府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解除环评限批。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规定,考核分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考核指标包括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年度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法,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终期考核仅考核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记者 夏胜为)

原标题:大气污染防治考核不合格 四城市涉气项目被限批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作者:夏胜为    编辑:叶广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