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提请省人代会审议

29.01.2015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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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连松作了关于《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说明,并连同条例草案一并提请审议。可以说,草案的最终形成,其参与范围之广、人数之多、程度之深,在我省立法史上前所未有。

“条例草案的形成,汇集了全体代表的智慧。”胡连松介绍,去年14 个代表团、516 名代表提出86 件防治大气污染的相关议案和建议,如此集中地反映同一问题以前没有过。草案出台前,先后共有499 名代表书面提出意见750 余条(含内容相同的修改建议),采纳或部分采纳660 多条。省人大常委会还专门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政情通报会,向200 多名代表通报立法情况,当面听取修改意见。

社会各界也对草案的形成做出了贡献。“尤值一提的是,首次开展了立法协商。”胡连松介绍,通过召开立法协商会,通报条例草案起草、审议、修改情况,听取了我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对提出的74 条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吸纳。同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公民、企事业单位、常委会法律顾问踊跃参与,累计提出起草和修改意见建议400 多条,吸纳了300 余条。

根据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的大会议程,本次会议将审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这也是省人民代表大会自2007 年后首次行使立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