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四项建议支持审计工作
06.08.2014 17:11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是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市政府对审计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要责成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将问题整改到位;对发现的共性问题,要健全完善相应制度,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防范和杜绝问题的再次发生;对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基础薄弱的预算单位和街道、社区,要加强监督、指导和培训,切实提高部门和开发区财务管理工作总体水平;对性质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增强各预算主体对财经法规的敬畏心和遵从度。
二是强化预算执行审计。加强市级预算执行审计,客观反映预算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市属开发区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推动市属开发区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预算管理。拓宽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覆盖面,加强与财政部门监督检查工作的衔接,形成监督合力,增强预算约束力。加大对基本建设、信息化建设、民生工程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简化、优化流程,推进项目进度,加快资金拨付,提高预算项目执行率,更好发挥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加强项目绩效审计。审计机关要推动绩效审计向纵深发展,加大对产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等资金的跟踪问效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发改委、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绩效审计结果的运用,对一些预算执行效率较低、资金使用效益较差、社会普遍反映不佳的项目,在项目立项、预算编审中予以取消或调减资金。
四是提高审计能力。市政府要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审计工作机制,赋予更多刚性手段,支持审计机关当好公共资金的“守护者”。审计机关要不断创新审计方式,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审计质量,注重从源头上揭示问题、找准症结、提出意见,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意见在促进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信息来源:合肥市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06.08.2014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