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五届安徽建筑大学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教学大赛的通知

05.05.2015  17:27

 

 

各学院、研究生部、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创业服务,提高就业创业指导教师教育教学和指导学生就业创业实践水平,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安徽省高校教师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教学大赛的通知》(皖教秘学〔2015〕5号)要求,我校拟于2015年5月至10月举办“安徽建筑大学第五届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教学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播创业梦想, 传生涯理念,授实战方略,促教学相长。

二、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就业工作处主办,各院(部)协办。

三、参赛对象

全校从事学生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均可报名参赛。

四、赛程安排

大赛分院(部)初赛、校内决赛两个阶段。

1、院(部)初赛。2015年5月至6月,各院(部)自行组织本院(部)初赛及其他相关工作,并于6月下旬前推荐1—2名优秀选手参加校内决赛。

2、校内决赛。2015年9月下旬举行校内决赛,决赛共分为两轮,具体流程如下:第一轮由大赛评委会对选手的文字教案、讲课PPT进行评审,遴选5至7名选手进入最终决赛,未进入第二轮的教师颁发优秀奖荣誉证书及奖品。本轮比赛成绩占总成绩的25%;第二轮为现场教学展示及答辩阶段,参赛教师须准备25分钟的教学内容进行现场教学(可辅以PPT电子课件等手段);评委问答5分钟。参赛教师要严格按照比赛规则撰写教案并组织现场教学。本轮比赛成绩占总成绩的75%。比赛相关的教案评分细则、现场教学及回答评委提问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赛事宣传,认真组织实施本院(部)初赛,做好选手选拔推荐工作并于6月26日前报送推荐材料。

2、比赛按照《大赛相关规则》(见附件),设置教案评比、现场授课、案例分析、问题答辩等环节。参赛教师可结合自身实际,以教育部《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教高厅〔2007〕7号)及《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教高厅〔2012〕4号)为参考,以《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9年8月版)为参考教材,自行选择就业创业相关内容设计参赛教案、教学课件等。创业组选手在授课中,要有本人指导学生创业案例分析内容。鼓励参赛教师采用不同形式和内容进行教学比赛。

3、参赛作品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认的道德规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剽窃、抄袭他人教学内容,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六、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其中优胜者将被推荐参加全省比赛。

七、其他事项

联系人:潘海燕

联系方式:0551—63828065

 

 

 

                  安徽建筑大学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