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两级法院大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

11.07.2014  12:33
 

  安徽法院网讯  7月9日下午,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两级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组主体责任集体谈话会,并结合法院自身实际,真正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切实把握主体责任的内涵,必须毫不留情地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必须真心实意地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必须全心全意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问题,必须真正实现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必须坚决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是切实把握主体责任的要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高度重视。落实主体责任是党组的法定职责,是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客观要求,是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三是切实认清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的问题,要坚决杜绝和克服认识不到位、查处不力、作风不细、选人用人风气不正的问题;

  四是切实落实好党组主体责任,做到敢抓敢管、勇于担当。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当前法院工作,深入整治在“六难三案”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督管理机制,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将“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要求切实贯彻好落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