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多项“两纲”指标提前达到终期目标
◎女性就业比重保持40%以上
◎婚检率稳居全国领先位次
◎修订、颁布了21部涉及妇儿权益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6月1日,记者从全省第七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获悉,过去五年我省多项“两纲”指标提前达到终期目标,妇女儿童整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明显提升,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全省妇女儿童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妇女“半边天”作用更加凸显,女性就业比重保持40%以上,提前达到终期目标。全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别是人大、政协常委中的女性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省、市、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女干部比例、厅处级正职女干部占同级正职比例和市、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中女性比例等,均提前达到终期目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与女职工占全部职工比例相适应,村民委员会中100%有女性成员,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45%。
我省率先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婚检率稳居全国领先位次。推进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项目,全省婴儿死亡率创新低。实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重大公共卫生项目,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实现全省覆盖。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3.4%,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2%,高校在校生中女生与男生比例基本持平。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纳入民生工程,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4.3%,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率先实现市、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全覆盖,儿童福利保障范围从孤儿扩大到七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启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建成流浪乞讨儿童救助保护网,在全国率先制定《安徽省儿童保护专干工作规范》。省辖市和重点县(市)儿童康复机构实现全覆盖,0岁至6岁残疾儿童接受康复训练和服务人数增长近11倍,抢救性康复率提高了40个百分点。
我省修订、颁布了21部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得到依法维护,在土地确权中明确要求农村妇女“证上有名,名下有权”。各地普遍成立了“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和社区家庭暴力投诉点。 8.35万名妇女、2.39万名儿童获得法律援助。全面取消新生婴儿入户限制,保障儿童出生登记权利。全面推行“人身保护令”,推广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家事法庭、少年法庭。 2016年,全省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数2.6%,比2011年下降3.2个百分点。建成各类城市社区和村镇儿童之家3390个,建设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1308个。建设“平安校园”,儿童公共安全教育覆盖面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