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多管齐下确保青奥会环境质量达标
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举办在即。作为主办城市南京市的近邻,青奥会举办期间(8月1日至8月31日),马鞍山市将青奥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当作环保工作重中之重来抓,采取切实措施强化环境污染控制,确保区域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
一、空气质量保障方面
一是严格燃煤电厂排放标准。 确保燃煤机组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综合脱硫效率保持在95%以上,综合脱硝效率保持在70%以上,SO 2 、NO X 、烟尘、粉尘达标排放。合理安排发电生产计划,鼓励在青奥举办期间安排机组检修。
二是使用优质低硫煤。 重点企业必须储备并使用含硫量低于0.7%的优质低硫煤,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排放。
三是钢铁企业加强脱硫除尘管理。 钢铁行业已建成的烧结脱硫除尘设施加强运行管理,新建成的污染治理设施加快调试投入运行,未建成的设施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除尘设施稳定运行及达标排放。加强焦化、炼铁、炼钢等生产工艺低空散放烟尘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烟尘排放。
四是水泥等其他行业提高除尘效率。 加强水泥、化工、建材等行业工艺过程除尘设施建设,确保粉尘稳定达标排放。小水泥、小化工、铸造、混凝土等行业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停产。
五是实施重点废气排放企业限产停产。 8月份,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实行生产调节,尽量安排设备检修,降低负荷运行,力争压缩日常生产产能20%。
六是加强施工扬尘管控。 各类工地在施工前,必须制定控制扬尘污染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施工许可证。对城区道路施工、建筑施工、拆迁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原料堆场等扬尘产生场所进行标准化管理,严格按规范实施工地边界围挡、路面硬化、堆场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面围挡等措施。对扬尘治理不合格,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场地实施停工整顿。
七是控制其他扬尘污染。 有效治理工业企业和裸地扬尘无组织排放,港口、码头、车站等装卸作业及物料堆场落实控尘措施;煤炭、渣土、沙石等易产生扬尘物料实现密闭化运输,严禁抛洒滴漏。
八是强化餐饮油烟等排放控制。 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青奥会举办期间严格控制露天烧烤、大排档营业。严禁垃圾露天焚烧和秸秆焚烧。
九是严格“黄标车”限行执法。 严控高污染车辆上路行驶,对黄标车、无标车和排放超标车查处,杜绝“冒黑烟、冒蓝烟”车辆上路。加大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力度,确保完成年度淘汰任务。
十是加强污染预警与应急措施。 建立部门间气象条件与空气质量会商机制,市环境监测部门与市气象台每天会商空气质量变化趋势,与南京市加强沟通衔接,对于可能出现的严重空气污染,及时提请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对方案。8月1日至31日,市环境监察部门建立和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力度,迅速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根据方案,8月9日至31日,当南京市无法达到二级环境空气质量时,以及青奥会开、闭幕式及其前一天,该市将实施临时管控措施。对重点废气排放企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加大限产力度或采取停产措施;对未安装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或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企业,采取限产停产措施;对未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或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在每天12时至15时停止销售、运输汽油;主城区内50%工地停止施工;加强巡视,及时查处未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的单位,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水环境质量保障方面
一是保障工业污水达标排放。 加强化工、冶金、医药、食品加工等行业废水排放管控,严格控制特征污染物排放,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二是强化生活污水管控。 做好生活污水的控源截污工作,提高城镇生活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做好农村生活污水的防控。
三是加强重点水体的监测巡查。 重点对长江段、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入江支流范围内重要河流、景观水体等,强化监测和巡查,严密监控水质状态。
四是做好水体保洁管护。 对城市主要水体以及跨境水体实施专项保洁。加强河道泵站管理和排水调度,实现河道水清岸洁。
三、环境安全保障方面
一是保障水源地水质安全。 清理水源地环境违法设施,排除水源地环境隐患,保护城市、郊区等各级各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加密监测水源地水质,加大水源地巡查频次,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保障水源安全。
二是严管危废、放射源。 加强危险废物贮存、处置,以及辐射源、放射源存储、使用的安全监管。青奥会期间积极协助周边城市做好危险废物处置。
三是严管严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企业。 全市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企业在7月31日前完成自查,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8月1日至31日期间,严控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
四是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完善应急机制,明确联络人,健全联络机制和联络渠道,强化突发环境事件演练。8月1日至31日期间,实施24小时值守制度,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重污染天气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