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局多元化多层次全方位开展统计法实施条例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7年8月1日正式施行,亳州市统计局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多元化多层次全方位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切实把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一、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9月4日,亳州市政府召开第28次政府常务会议,重点学习了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会上,市统计局局长路文强重点讲解了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的背景,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重点内容,贯彻落实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进展及建议等。
二、全市统计干部集中学习。利用局党组扩大会议、经济形势分析会和全体干部职工工作例会,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加强对《条例》内容的理解和掌握;在局QQ群,微信群上传《条例》及解读资料,鼓励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自学和讨论交流。
三、举办法律知识专家讲座。9月19日,市统计局特邀省局专业人员作“统计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的报告,让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更深刻地了解法律赋予统计工作的义务和权力。
四、编印和发放学习手册。组织编印2000本《2017年以来国家出台的统计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汇编》,发放给市领导、市直有关部门、县区局、乡镇(街道)分管统计负责人、首席统计员等。同时结合“七五”普法、“法律六进”等活动,深入亳芜产业园,市、县(区)经开区企业开展赠书活动,面对面向企业统计员讲解辅导,学习宣传《汇编》,扩大宣传范围。
五、面向社会全面宣传统计法律法规。9月21日,在亳州魏武广场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9.20”统计开放日的由来》《条例》等宣传单3000余份;在《亳州晚报》整版印发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条例》解读等内容,向广大群众细致解读有关统计法律法规。
六、严格执行强化责任。在对三县一区、亳芜产业园、市经开区企业进行统计执法过程中,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建立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健全统计数据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强化监督和违法责任追究,切实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使依法统计、依法调查成为自觉。
《条例》实施2个月以来,亳州市局迅速在全社会营造了学习宣传《条例》的浓厚氛围,统计系统内部形成了人人知条例,人人明条例,人人遵条例的良好环境,为统计数据质量提升、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打牢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