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发一块钱 个税多几千?
最近,网上疯传着一条消息,“年终奖多发一块钱,个税就要多交好几千!”一年即将结束,年终奖自然成为大家十分关心的话题。但是,年终奖果真有计税“盲点”吗?
担心:
近日,一段文字在微信圈、微博上流传甚广:《传说中的年终奖1元钱,注意年终奖盲点!》。文中说,发18001元比18000元多纳税1155.1元;发54001元比54000元多纳税4950.2元;发108001元比108000元多纳税4950.25元;发420001元比420000元多纳税19250.3元;发660001元比660000元多纳税30250.35元;发960001元比960000元多纳税88000.45元。
记者了解到,年底这段时间,年终奖如何缴纳个税是税务部门被问及较多的问题。“单位的年终奖还没发下来,去年是2万元不到。不过年终奖多了1元钱,就要多扣几千元的个税,这有些说不过去啊。”在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就职的刘先生表示,也不知道网上说得是不是真的。
解疑:“1元税差”确实存在
“奖金虽然发得多,实际到手的钱少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很有可能会出现。”税务部门的业内人士指出,近年来,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法与以往相比发生了一些变化,比如2011年开始起征点调整为3500块钱,税率也由九档变为七档,总体来说其实还是想让工薪一族可以少交点税。
不过,个税征收方法多年来几经调整,都没能解决一直存在的“1元税差”的问题。可以说,年终奖个税计税调整的目的是减轻工薪阶层的纳税负担,但计税过程中达到一定高的标准时,依然会在税率累进临界点出现“1元税差”的矛盾。当然了,一般的职工达不到这个临界点不受影响,主要是针对部分高收入者。
记者了解到,无论是发工资计算个税,还是发年终奖计算个税,都存在这种情况。业内人士指出,这都是源于“超额累进税率”税种的计税模式。
假设一位市民2014年底能拿到18000元的年终奖,由于采用的是3%税率,那么其应纳的税为540元,所得17460元。若多拿1元年终奖的话,计税时要提档采用10%的税率,其应纳的税为1695.1元,所得是16305.9元。(吴奇)